专业号

1、为尽快解决目前育苗面积萎缩,苗木数量少、质量低、苗木供求结构矛盾突出等问题,根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形成规模,统筹规划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一批适宜不同区域、不同利用目的林木基地,保障我市造林苗木供应,提高市场竞争力。经过三年的努力,使我市种苗产业基本实现品种优良化、生产规范化、品种多样化、基地产业化、销售市场化。基本满足生态环境建设与城市景观美化对种苗的需求,同时实现农民增收。

2、完善并落实加快种苗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对相关符合要求的新建苗圃进行检查,落实苗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政策。

3、理顺管理体制,强化行政职能。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林木种苗行政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种苗管理机构种苗基地监管、种苗执法、质量监督、良种推广、信息引导等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的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将种苗管理职能转变到 “引导、规范、监管、服务”上来。

4、建立和完善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成立林木种苗行业协会或社会团体。鼓励各地成立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为目的的林木种苗协会或社会团体,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加强种苗信息管理,提高我市种苗市场竞争力和调控手段。帮助种苗生产经营者解决实际困难,提供政策咨询和中介服务,推动种苗良性持续发展。

5、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提高种苗的科技含量。一是加强合作,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开展种苗科研攻关,种苗技术培训,交流与合作,引进人才,提高林木种苗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二是抓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建立和完善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良种推广体系,加速推广良种繁育、苗木培育、种苗包装运输等种苗生产、经营、流通环节的先进实用技术,提高林木种苗的科技含量。三是引进优良的品种,先进的生产、管理方式,建立专家顾问咨询制度。四是全面推进林木种苗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种苗标准化体系,建设种苗标准化示范区,并逐步建立起种苗质量认证体系,实行源头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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