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林业局召开完善我市集体林权制度工作暨林木采伐管理培训班
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我市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40号,以下简称《方案》),2017年11月21日,市林业局林政处和审批处组织召开完善我市集体林权制度工作暨林木采伐管理培训班。会上,林政处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如何落实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畅通协同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一是明确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点任务;二是加强采伐限额使用管理,每年一月底前,将上一年度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报局审批处;三是加强林业与审批协同工作机制,做好林地“一张图”数据库成果共享。各涉农区审批局分管领导和科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