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林业局举办行政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培训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政府 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津党发﹝2017﹞4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工作,日前,市林业局组织各涉农区审批局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了行政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培训会。
会上,法规处对近期将要开展的林业行政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林政处就林木采伐和林地使用应把握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解释,野保站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审批及监管应注意的问题作了说明。
最后,李伍宝副局长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一要加强学习,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学习使用现代科技手段,依法、高效审批和监管;二要尽职尽责,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按职责履职,按程序履职。三要依法行政,牢记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准则,依法依规担当作为,努力做好审批和监管工作。